司法官+律师第二试_第三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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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三章 (第3/3页)

*或**过失相抵原则**,应减轻其赔偿义务。

    *不要写:警察随便搜。

    *要写:该处分违反**令状要求**,且不符合**附随搜索**之例外。

    2.批判X思维针对司法官

    司法官的改题者更看重你是否有「预判」风险的能力。在写完通说後,若能补一句:「然此观点於实务运作上可能导致...之弊端,故有学者主张...」,这就是满分与高分的差距。

    ---

    ????接下来的具T动作

    为了让你的战力从「理解」进化为「反S」,我建议你现在做这件事:

    **选一个你觉得最难的科目,我们来演练一次「三段论法」的极限压缩。**

    **你想练习哪一类?**

    1.**民法:**多人多角关系的债权物权纠葛。

    2.**刑法:**涉及多个行为与加重结果犯的竞合。

    3.**宪法:**针对最新社会议题的违宪审查论述。

    **只要你点题,我立刻为你拆解该类型的「高分模板」。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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